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行业新闻
联系我们

名    称:河北大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泰华街29号天林大厦  

电    话:0311-87706749

传    真:0311-67662018

邮    箱:hbdlyt@163.com

人才招聘
行业新闻
首 页 > 行业新闻
关于开展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河北省建设行业“建工杯”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河北省建设行业“建工杯”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文件级别:一般|内容实际发布时间:2017年8月16日|关键字: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共青团市委,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我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激励和引导我省建设行业一线操作人员学技术、钻技术、精技术、提技能,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在全省建设行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岗位成才、技能成才的氛围,促进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为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人才兴冀工程2017年度重点人才项目”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河北省委决定在全省建设行业开展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河北省建设行业“建工杯”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主办,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承办,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省建筑防水协会、省BIM技术协同创新联盟和省建筑信息模型学会协办。

  各市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认真组织各单位进行预赛、选拔赛,共同营造技能竞赛活动氛围,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

  二、项目和内容

  本次竞赛分钢筋工、砌筑工、防水工、建筑工程技术(工程结构检测和工程建设BIM技术应用方向,工程建设BIM技术应用含建筑施工、建筑设计等)5个项目,采用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理论知识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25%,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5%。在校学生不参加防水工、工程结构检测项目竞赛。

  三、参赛人员

  凡从事上述职业(工种)、年满18周岁、在河北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建筑施工企业等单位报名选手按企业注册属地化原则,经预赛选拔后参加所在市代表队;市属建筑类职业院校学生由所在学校进行预赛,经参加所在市住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选拔赛,可由本学校组队参加决赛。省属建筑类职业院校、建筑施工企业经预赛选拔后可报名至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各市、院校参加决赛的选手名额分配见附件3。BIM技术应用项目名额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四、时间与地点

  (一)宣传发动(6月):各市住建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

  (二)预赛选拔(7-9月):各市住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院校)开展预赛,在各单位(院校)预赛的基础上统一组织选拔赛,推荐决赛选手。工程结构检测和BIM技术应用2个项目,可根据从业人员数量情况组织选拔赛,也可直接推荐决赛选手。

  (三)全省决赛(10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组织全省决赛。

  全省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五、表彰奖励

  (一)每个决赛项目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如参赛选手较少,奖项设置由组委会确定。一等奖选手(在校生除外),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北省技术能手”称号,由团省委推荐优先参评“河北省青年岗位能手”;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授予“河北省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

  (二)钢筋工、砌筑工、防水工项目决赛一等奖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钢筋工选手(在校生除外)已具备技师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二、三等奖及理论、技能两项成绩均合格选手,按有关规定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BIM技术应用项目一、二等奖选手,由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颁发《全国BIM应用等级技能考评证书》。

  (三)各项目一等奖选手,建议所在单位给予不少于3000元的一次性物质奖励;二、三等奖选手,建议所在单位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一次性物质奖励。

  (四)根据各代表队总成绩排名,获得第1名的单位(院校)授予团体一等奖,获得第2名和第3名的单位(院校)授予团体二等奖,获得第4名至第6名的单位(院校)授予团体三等奖。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奖、优秀组织个人奖,对成绩突出的单位(院校)教练员(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教练员(指导老师)奖。

  (五)组委会对各项竞赛结果在河北建设教育培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无异议后,统一公布。

  各市要积极引导广大一线操作人员参加本市组织的技能竞赛活动,对成绩好的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可授予“XX市技术能手”、“XX市建设行业技术能手”;优先推荐参评“XX市青年岗位能手”等称号,加大精神和物质奖励力度。

  六、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竞赛活动。各市住建主管部门、省属建筑类职业院校、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的竞赛活动是此次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各单位要把此次技能竞赛活动作为增强建筑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举措,作为弘扬工匠精神、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认真做好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好本地竞赛活动和选拔工作。要加强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全省建筑工人技能大比武的浓厚舆论氛围。9月15日前,各市要将开展竞赛活动情况、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参加决赛选手的报名表(附件4)、报名汇总表(附件5)和彩色免冠照片2张(小二寸)一并报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二)做好赛前培训及组织工作。各市住建主管部门、省级建筑类职业院校、省属建筑施工企业要在赛前认真组织参赛选手开展针对性培训,达到以赛促学的目的,提高参赛选手技能水平,确保竞赛质量,向全省人民展现我省建设行业职工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多渠道筹集竞赛经费。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5〕9号)精神,竞赛活动组织实施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通过争取本级财政资金支持,主办、承办、协办等单位共同出资,社会赞助等多种渠道筹集竞赛经费。若有企业赞助,也可冠以“XX市建设行业‘XX’杯‘XX’职业”的名称。

  (四)推荐裁判工作。择优推荐钢筋工、砌筑工和防水工各1名裁判,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比选后,形成决赛裁判员队伍。推荐的裁判应符合如下条件:①办事公正,坚持原则;②具有10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③具有高级工程师或相应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请于7月底前将裁判员推荐表(附件6)、裁判员汇总表(附件7)和彩色免冠照片2张(小二寸)报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相关表格可在河北建设教育培训网站(http://jypx.hebjs.gov.cn)下载。

  联系人:杜  娟   0311-87903712   87908822

  邮  箱:hebzyjnds@163.com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4219房间,邮编050051。

  附件:1.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组委会名单

  2.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联系人员名单

  3.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名额分配表

  4.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报名表

  5.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报名汇总表

  6.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裁判员推荐表

  7.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推荐裁判员汇总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总工会            共青团河北省委

                                                                                2017年6月20日

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29号天林大厦   电话:0311-87706749    传真:0311-67662018
版权所有:河北大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盘古网络   备案号:冀ICP备19023284号-1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