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5 10:48 浏览次数:62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做好《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安委办〔2017〕7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办工〔2017〕34号)要求,结合石家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石家庄市在住建系统《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方案。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为做好《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安委办〔2017〕7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办工〔2017〕34号)要求,结合石家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石家庄市在住建系统《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方案。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 |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 |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2日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