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 家 庄 市 财 政 局
转发省住建厅 省财政厅转发《住建部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财政局,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6〕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做好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理工作,保证规范有序有效进行,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财政局负责清理本辖区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的清理规范工作,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原则,摸清底数,建立台帐,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一名负责人,如实填报附件3、4、5,注明填报单位并加盖公章,于8月10日前报市住建局和财政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二、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牵头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缴纳各类保证金情况的统计,汇总附件3、4后上报省住建厅。建筑业企业填写附件2、5,注明填报单位并加盖公章,于8月9日前报市住建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各县(市)、区住建局、财政局,各建筑业企业一定要按照工作安排部署和时间要求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清理保证金统计表的填报工作,要认真、细致、准确落实到位。
市住建局联系人:韩彦红、王策
石家庄市建筑协会联系人:梁会敏、王彩彦
联系电话:86683249,86045755 邮箱:shijianxie@sina.com
市财政局联系人:郭鹏
联系电话:86687813 (传真)
邮箱:sjzsczjzwc@163.com
附件:1、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6〕18号)
2、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领域清理保证金统计表
3、石家庄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情况汇总表(一)
4、石家庄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情况汇总表(二)
5、信息报送负责人联系表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