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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文机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冀建安〔2016〕1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整体水平,有效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及《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的有关部署和要求, 2016年5月23日—6月8日,我厅组成8个检查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华北石油管理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每设区市随机抽查5-6个(其中县1-2个)在建工程,共抽查66个工程,检查过程中,各检查组对存在安全隐患突出的的11个工程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13个项目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

  总体来看,各市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工作,针对暑期、汛期、“安全生产月”等特殊时期,能够做到早动员、早安排、早部署,并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为做好各项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各地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及施工扬尘治理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安全生产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建设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

  1.个别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机构监督力量薄弱,监督人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偏低,对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要求不高,管理偏松。

  2.个别安监机构监督程序不规范,监督档案不齐全,监督文本填写不规范等。

  3.大部分市对起重机械设备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现象,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二)建设单位

  1.部分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不够重视,未能督促施工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2.部分建设单位不能及时、足额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监理单位

  1.部分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审核不细不严。

  2.部分监理单位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把关不严,存在代签、漏签现象,对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告知、备案、租赁、使用情况、安装单位资质等相关资料审核不严或未审核,对使用情况缺乏监督管理。

  3.部分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深不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扬尘治理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

  4.监理资料管理不规范,填写不全面、不真实。

  )施工企业和现场

  1.个别企业对项目管理缺失,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问题,没有真正落实主体责任。

  2.个别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针对性、操作性差,安全专项方案与实际脱节,且个别项目方案编制依据部分不正确、使用标准规范过期。

  3.部分项目存在塔吊安装前不及时备案、安装拆卸前不告知,未经验收和检验检测即投入使用,不及时办理使用登记等现象。

  4.部分项目存在塔吊基础积水,超高限位器、重量或力矩限制器失灵、安装资质证书过期等;无顶升方案、技术交底、联合验收记录,多塔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个别司机、指挥人员无证上岗等现象。

  5.个别项目塔机存在不同标准节混用;基础设置与塔身型号不符;塔机大臂与周边建筑物碰撞等严重隐患。

  6.个别项目临时用电管理混乱,存在未执行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私拉乱接等现象。

  7.个别项目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不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

  8.个别项目存在消防灭火器材配备不足或过期失效的现象。

  )扬尘治理方面

  1.个别项目没有设置专职人员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2.个别项目存在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土方覆盖不严密、没有设车辆冲洗设施等问题。

  3.个别项目现场道路硬化不到位,围挡高度不符合有关要求。

  三、下步工作

  目前,我省已进入暑期汛期,是各类坍塌、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的多发期。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暑期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和手段,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严防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标准、规范,对于停工整改的项目要逐一复查,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认真复查,相关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厅。在此基础上,要认真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于安全管理薄弱、扬尘治理较差的施工现场,要增加检查频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要持续加大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监管力度,指导和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重点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审核分包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证书、专项施工方案等,从源头严格把关

  )要进一步强化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各市要结合这次全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抽调精干力量,对本辖区内建筑施工现场所有起重机械设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彻底整改检查出的隐患,扎扎实实做好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要抓好安全教育培训。一是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三是要强化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

  )要加强安监机构建设,着力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和监督管理水平。省厅将结合我省实际,建立监督员培训考核题库,开发考试系统,在年内对全省监督员进行上机考试,考核结果与监督证书核发挂钩。

  )要积极推广以查代训的做法,切实加强对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层级监督,不断提升安全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逐步提高基层安全监督水平。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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