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非依法必须招标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关于非依法必须招标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下列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不再进行招投标监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程序。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合同估算价在50人民币以下的;
三、勘察、设计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2016年6月6日